尊敬的市委书记:
您好!我是阆中市一个特困户(属建档立卡),在2019年,我在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坝金科集美天宸地产承包了部分消防电气安装劳务(纯人工费),自2019年3月进入工地施工,到2019年12月20日全面交付使用,在其施工阶段,消防安装总包单位(重庆黑马消防安装有限公司)不定期支付了部分人工费,至全面施工结束后,总包单位还欠30多万元(纯人工工费),其所欠人工工费全部由我在亲戚朋友借债偿还给民工,现总包单位一直以各种借口不支付给我。我就此事多次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劳动监察大队也多次回复,此种情况不归他们管,致使我现在债务缠身,生活无着。由于本人是离异,身带一个年满14岁的儿子,本想指望打工挣钱养家糊口,谁知结果会是这样。在2020年4月份以来,我又生病,由于一身债务,加之生活无着,致使我病情加重。在此,肯求书记青天大人指条明路,这种情况在南充具体归谁管,该怎样管?谢谢!
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你可以找与你签订合同的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你的问题属于合同纠纷,你可以找与你签订合同的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