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本人购买了新都区南江路56号缤纷翡翠湾2期的精装房。开发商于今年三月份同意收房,但出现地板鼓包,墙面凹凸不平,马桶漏水等大量问题不能收房,整改至今尚未完成。
有如下两个问题
1 开发商一直拖着不整改,我一直不能收房,这期间的物业费由谁承担?
2 物业要求结清物业费才交钥匙,这合理吗?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房屋物业服务中心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了解,您反映“缤纷翡翠湾二期”2栋2404号房屋的问题,目前木地板鼓包及墙面不平的问题已整改,马桶水箱的问题建设单位尽快检查、调试。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5日上午与您联系,告知您相关情况。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89396611。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关于您反映物业要求结清物业费才交钥匙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物业服务合同的约束力,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4日上午11:05与您联系,并作出了解释。若有疑问,请拨打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电话89396520,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