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南充 » 市委书记张冬云 » 请问南充刘书记西充环卫可以只收钱不做事谁来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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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请问南充刘书记西充环卫可以只收钱不做事谁来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8-01 22:18 已回复

南充市西充县晋城镇政府真霸道,只收钱不做事,家家户户都给了政府的垃圾清运费在这里却转嫁给物业公司来清运(除某几各特殊关系小区外全部由物业公司承担)导致各个物业公司都只能购买垃圾清运车,可笑的是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服务费原本只是应当把生活垃圾从单元楼层清运到小区内垃圾集中堆放点,可在西充这里却变成了必须配垃圾清运车辆将小区生活垃圾拉到垃圾中转站,政府部门解释更霸道,说物业费包含了垃圾清运,试问既然物业费包含了垃圾清运,那政府为何还要收垃圾费?政府收钱物业做事,整理地方特色试问全国全省除了西充环卫局可以在地方肆无忌禅为所以为,哪里的环卫清运部门可以如此漫无章法,荒唐的是环卫中转站工人是早上七点上班,清运中转站完全排成长队一大车就可以把中转站塞满,后面的只能长时间等待,中转站随时晚点开门,拖运司机更是相互推诿,看心情拖运垃圾,真的是恐怖,分管领导形同虚设,为何全南充市就这里是唯一列外,所谓的一国两制为何却在川南地区肆无忌惮的上演,无人监管,试问南充市刘书记你难道真就不知道全南充无论南部还是高坪 无论是嘉陵还是顺庆哪里不是环卫到小区垃圾集中站清运吗?为何在此得不到查处?典型的只拿钱不作做事难道真是南充特色,真不知道是地方政府领导监管不力还是领导私利太重,为何养一群连基本业务都不懂的干部整天混吃混喝,吃拿卡要,多次暗示地方企业该好处,不给好处就故意制造麻烦,站在老百姓的肩膀上洋武杨威,请省纪委介入严惩这群地方蛀虫。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充县环境卫生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2-01 19:07

尊敬的网民: 您好! 你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请问南充刘书记西充环卫可以只收钱不做事谁来治”的问题已收悉。经西充县环境卫生所调查,现回复如下: 环卫所属于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存在任何收费项目。你所说的“家家户户都给了政府的垃圾清运费”,是环卫所根据《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西府发〔2012〕90号)要求,代政府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定期缴纳至县财政专户,专项用于我县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通知》明确规定: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原则,县城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包括城市暂住人口)在日常生活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要按标准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为避免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工作扰民,环卫所生活垃圾收集站一直实行专人管理,开放时间为夏季5:00~23:00、冬季6:00~22:00,根本不存在你所说的“环卫中转站工人是早上七点上班”“甚至还晚点开门”“完全排成长队”“长时间等候”等情况。 《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城市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实行谁管理、谁负责和分区域、分单位负责制:(二)住宅小区、街巷,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根据上述规定,住宅小区的垃圾清运工作,本就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清运至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就近的垃圾收集站。 在以往类似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环卫所工作人员与我市其他县(市、区)环卫部门核实,其他县(市、区)居民小区内的生活垃圾均按中央及省、市有关规定,由小区物业清运至指定的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站,而不是由环卫部门直接到小区内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环卫所与这些县(市、区)环卫部门的做法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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