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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我要我的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31 10:10 已回复

尊敬的书记:你好!我叫荣自生,现年62岁,原住安岳县鱼龙乡鱼山村3组(现安岳县乾龙镇永定村7组),家庭农村户口6人,加上事实孤儿荣钦科共7人,事因:2017年川渝三通道5O0仟伏高压线路经过我家房屋上空,该线路与我房屋垂直水平距离7米多,可是国网四川力公司就把我家排除了折迁范围,在拆除我弟弟的房屋时,将我1O0多米引水设施护损坏,当时我家没有人,后来我找地方村乡政府,乡政府也帮我联系电力公司,可电力公司不闻不理,让我想不通的是住了40多年有宅基证的房子,并且长期居住的房孱叫我在原地不能修建和攻建,要我搬出几百米以外的山坡上修逮,难道我还不属于在拆迁范围内吗?我就以法律为武器,第一次我以排除妨害将国网四川电力公司告上法院,我也找了测绘公司有测绘报告图,也有村乡政府的证明,实体的房屋和高压线路都在,法院一句话证椐不足驳回,上诉再审同样驳回,我们夫妻二人再次以该公司侵权告上法院,安岳县人民法院一审同样驳回,审判长口头告诉我,如果我搬迁了可以考虑几百元的费用,我有通话记录,我打两次官司上花了近4万元,得到的感想是,百姓的几间房屋就象是法官们的茶杯随手可带可放,我再也不想上诉了,还有我的房屋加猪牛圈8间有近五年没居住,杂草苁生快成危房了,我2O19年申请的宅基地,村乡政府都完善了各种手续,为有县住当时的兴隆镇国土员那里办不了,不知道需要什么通容,现在又并到乾龙镇还有什么毗河工桎,毗河工程线路以规划不经过我组,尊纪守法的百姓办事那么困难,更用不起法律这个武器,我精神压极大快要崩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安岳县乾龙镇人民政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安岳县供电分公司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1 14:32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安岳县乾龙镇人民政府核实:
1.关于因川渝三通道500千伏高压线路建设拆迁范围,国家是有明确规定,既然法院已作出判决,肯定是有法律依据的,请自觉遵守。
2.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都江堰灌区毗河二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川府函〔2021〕49号)通知要求,为确保该工程顺利进行,避免重复建设。自2021年3月1日起,安岳县乾龙镇的文笔村、永定村、高塘村属于毗河二期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未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待禁止期限结束后,再按正规程序办理。
经安岳县供电公司核实:荣某生诉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排除妨害纠纷案,安岳县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0日立案受理,于2017年12月25日审理终结。判决驳回荣某生的诉讼请求。荣某生于2018年6月19日上诉至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于2018年07月16日审理终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荣某生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省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于2019年04月08日审查终结。裁定,荣某生再审中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驳回荣某传的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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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安岳县乾龙镇人民政府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安岳县供电分公司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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