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1年6月30日发放2020年9月入伍义务兵的优待金27011.00元,根据《财政部印发通知,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工作》指出,从2021年起,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且今年的年初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发放时间为半年一发,2020年标准就是2.7万左右,2021年补助后1万后,双流区发放都是3.7万左右,郫都区还是2.7万,且是入伍后10个月后发放,都是否有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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