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27日与青羊区一家确诊病例在同一时间前往过省人民医院导致健康码变黄,28日接社区通知要求自我家中隔离,后社区再次通知工作时间自行前往防疫点自费检测核酸,要求不准公共交通前往,28日收到核酸检测点时,已非工作时间。29日,本人车限行,咨询成都交警,并说明情况,交警喊我30几度的大太阳蹬自行车前往几公里外的防疫点或者叫救护车前往。这种安排是否贯彻了防疫精神;自费核酸检测本来就增加了人民的负担,为了成都防控好疫情,这个钱我愿意出,但你要我蹬自行车或叫救护车是为老百姓减负、办实事吗?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秩序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如遇类似紧急情况,可先行到医院就诊后开具就诊证明,到交管局申请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