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领导
我参加邛崃市芦山420灾后重建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已经5年多了。原有的宅基地早复耕种了庄稼,搬入集中居住点都几年了。为什么我们的“宅基地复耕补助款”至今尚未兑现一分钱?每次找到我们本地镇政府,他们都说:上级部门还没有验收合格,没有办法打款。我就问问:为什么5年都没有完成?什么项目需要5年来补充各种手续和验收?这是不是明显的懒政惰政行为?把老百姓利益当成什么了?具体问题内容请见附件,谢谢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邛崃市火井镇人民政府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您参加的是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古城镇、三道堰镇、团结镇、花园镇、红光镇、郫筒镇、友爱镇与邛崃市火井镇雅棚村、纸坊村、兴福村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项目严格按照《邛崃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邛崃市“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现的指导意见》(邛土整理【2013】2号)文件实施,项目完成需经省厅验收合格,目前省厅外业验收已完成,但还未出具最终验收意见和颁发合格证。待省厅颁发合格证后按照验收意见对您户结余面积进行结算。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1日10:28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