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28签订离职协议,本人提前一月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但是协议上说明要45天内,发放工资,并且还克扣了五百六十原因是工作服,和最后两天没上班,但是园区二十八号所有人放假,都没扣,却扣了我的最后两天工资,本身幼师工资不高,身为一个班主任老师,拿到的工资比一个配班老师都低,我没意见,但是随意克扣工资,离职还不能发放工资,我实在不能接受,所以最后我没在离职协议上签字
来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星宇幼儿园克扣、拖欠老师工资”的问题,您已与单位达成协议,约定8月20日支付工资。如届时单位未履行支付义务,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请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单位准确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和负责人联系方式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青羊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投诉登记, 接到投诉之日起符合受理条件的将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自立案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将依法告知。地址:青羊区平安巷10号;电话:(028)86258909。
成都市青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