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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关于成都市新房摇号规则的漏洞以及建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17808324375  2021-07-28 18:29 已回复

成都市现行规则是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制度
参考「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一、无房认定标准就存在明显漏洞
无房的认定规则之一:在行政区域内无只有产权房且2016101日以来在成都市范围内无住房转让记录,无房的认定就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

 

二、
当按照补充通知里面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3倍及以上的商品房项目的排位顺序存在严重的不合理
第一顺序:项目所在区的户籍+社保时长排序
1.第一顺序仅以社保时长作为排序唯一的参考标准
(这与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不相符,高学历人才并没有做为排序的参考条件和依据)

高学历的年轻人才是这个城市的未来,应该给予已经有成都市户口的高学历人才和真正的刚需一定政策支持,而不是只有圈人进来落户为政绩,做数据,这样长此以往会让来蓉建设打拼的年轻人逃离

建议加入学历和年龄作为第一顺序排序依据,例如:现行的人才落户标准,4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

2.社保时长就无限延长都是排序依据且有效
无房的认定时间就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2016101日以来成都市无房屋转让购买记录但是社保时长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点作为界限


以成都市高新区山河玖璋为例,高新区成立才30年。第一批摇号开盘,顺位排序出现了39年社保的人参与摇号,按18岁法定购房年龄,此人已经57岁了,
57岁鉴定为名下无房家庭,而且参与商品房的摇号,滑天下之大稽

社保时长没有一个时间点来认定

建议社保时长应该有明确的参考时间点作为界限


3.无房的认定不严格、有很多拆迁户参与商品房的卖买和摇号
拆迁户名下是有安置房产、但是没有在住建局备案、或者是还没有下产权证
这样的群体借助政策的漏洞参与新房的摇号而且认定为无房家庭


同样以以成都市高新区山河玖璋为例,高新区中和片区的拆迁户参与该楼盘的摇号,并且第一批摇号中签的2/3以上的都是中和地区的拆迁户,真真正正的刚需无房可买,甚至不能进入摇号池

建议;加强无房的认定流程,以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为参考依据严查无房的认定流程和复核参与报名的的人员(严查伪刚需)


三、社保可以随意换区、以最后一个月为参考标准
例如已经在武侯区拥有60个月的社保,把社保转到高新区,把户口转到高新区马上就是高新区第一顺位

建议;在项目区域多少时长以上作为参考标准 

综上基本为现在成都市新房摇号规则的漏洞以及建议,已有多起关于政策不公平和规则的漏洞投诉和反馈,但是最终都没有结果和公开调查,请领导们仔细严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30 10:44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成办发〔2020〕83号)“加强热点楼盘销售方案审核,合理确定房源和认购人数比例,优先保障无房居民家庭购房需求”的相关要求, 2020年11月24日,我局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成住建发〔2020〕398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相关规定。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政策解读,无房居民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
(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三)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离异(丧偶)单身居民等。
(四)夫妻离异的,购房登记时离婚应已满两年。
“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目的是落实中央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的要求,保持我市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住房限购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个别购房人通过转让个人名下已有住房变相成为无房家庭。
针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科学分析,积极研究,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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