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信
尊敬的张彤书记你好:
来信向你反应广安白市镇政府放纵火箭二组、马岭村六组、碑垭村一组三村村委会村干部于2017年4月将三个村临近渠江河溪口的土地约200亩(其中基本农田60/100,农用地30/100,林地、排洪沟10/100,)流转给一邻水人(具体姓名不详)。签订了30年的流转合同,约定是围堰(维堰)水产养殖, 并且只有50 %的村民签字同意(签字的村民大多数是没有文化的老年人),也未缴纳土地复耕保证金,在未经全部村民同意,也无相关部门合法手续的情况下,经营人就强行占有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合同约定的围堰水产养殖),违法修建水库,开建时曾多次向市信访局、区政府、白市镇政府、12345投诉了几十次,信访局这个部门我们也不知道是做什么的,就像是收发室,每次都转去转来转到白市镇,白市镇政府就是回收站,有多少就收多少。得到回复的事,你反应的事实不属实。直到2020年后才转到广安区水务局确定为非法水库,开始只是要求违法建设人补办手续,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后对水务局的处理意见不满意,又变更为要求经营人折除非法建筑物,但至今未折除,只是降低了水位,据有关信息显示,当时由水务局牵头,有国土、环保、安办、农业参与,为何对涉嫌破坏土地资源违法行为没给予追责。对失地村民以后的生活保障,政府也不闻不问,对下列诉求只是去装装样子,做做过场,没有一点实质的进展,本希望政府能引进一个好的项目,使原本贫穷落后的村民能够脱贫致富,由于广安区白市镇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未尽监管、审查之责任,不但没有送中送炭,反而雪上加霜。造成现在严重后果是:有地不能种,有水不能喝,有路不能走,有房不能住,造成如下后果:
1、破坏村民饮水水井、林木、果树、农作物等等(未赔偿)。
2、挖掘道路和土地耕作层,就地取材填沟筑垻,造成土地永久性不能复耕, 上百户村民失去耕地。
3、使用肥水养渔,造成环境、水质、气候严重污染。使渠江下游广安市区饮水源会受到影响
4、阻碍了村民出行耕作,部分村民房屋地基己下沉,墙体开裂。
5、容易造成山体滑坡,泥石流。给村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威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提出如下诉求:
1、在这件事件中,是否有个别领导充当了保护伞,在隐瞒、维护违法犯罪事实,谋取了不当利益,应该彻查追责。
2、要求经营人折除非法建筑物,还耕、还林恢复原状,赔偿村民的损失。
3、无法恢复原状,如涉嫌构成破坏土地资源的行为,应追究刑事责任
4、解决村民急需饮水问题, 就这个简单的事,几年了都没解决,人没水行吗?
5、公路至今未修,希望政府出面,按照村村通的原则也应将此公路修好, 使村民走出困境(当初经营人承诺的修公路,19年白市镇政府承诺优先修这段路, 至今还是老样,什么都没变,唯独变的是从2017年变成了2021年)。
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
经查,2017年4月,在征求大部分村民同意基础之上,邹晓勇等三人与碑垭村、马岭村、火箭村签订土地流转协议,承包了位于谢渡坝(小地名)的闲置荒地,用于围堰养鱼。由于该项目未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也未按照水库大坝规程规范进行碾压填筑等,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2020年7月白市镇人民政府会同广安区水务局对该违建蓄水工程进行查处,并对该违建蓄水工程进行了拆除,重新开挖排放渠,大幅度减少蓄水量,目前已降至安全水位,有效排除了安全隐患。组织镇水保站、安办、综治办对现场进行走访,发现该地水井均可使用,能够满足附近的居民的日常需求。同时,为方便群众饮水,白市镇已将自来水主水管迁入当地,如村民有需求可按规定缴纳入户费后进行安装使用。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基础设施是白市镇政府工作的重中之中,我镇正在积极向上争取该段公路修建项目,力求能早日修建该路段,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再次感谢您的留言,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