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东部新区 » 三岔高厂村土地款为何没我妻子的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三岔高厂村土地款为何没我妻子的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27 17:39 已回复

请问领导:我是三岔高厂村村民,土地以占。现在队上分土地款我妻子的没有。原因是我离婚后再婚。请问有这条规定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10 13:2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主要咨询的您妻子不能分土地款的问题。经核实,土地款等三项费用需要待土地指标覆盖,征地公告下达之后,将款项拨入集体账户,再按照集体经济组织讨论通过的分配方案具体发放到农户。因此,建议您具体咨询您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8月5日16时30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8月10日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