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具体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2021年7月12日东立国际业主大会会议唱票结果,业主会员会将未返回意见的票数计入同意票,您认为不合理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同时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街道办事处于2021年7月14日向东立国际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发出《工作指导函》,指出本次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求业主委员会依法认真审核、统计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查找存在的问题、商议纠正办法、如实向业主大会报告。2021年7月19日,街道办事处为东立国际业主代表及业委会搭建平台召开协调会,并邀请区住建交负责人参会,区住建交局负责人及街道办事处均在会上明确指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参与表决业主人数和专有部分面积未达到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法定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并要求业委会暂停物业选聘工作。2021年7月22日,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及物业科负责人再次约谈东立国际业委会主任杜辉,再次向其明确指出本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业委会商议整改。2021年7月26日,街道办事处向东立国际业委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业委会2021年7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图像、文字材料)报送至街道办事处。
双水碾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