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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女性失独多少岁可以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27 13:46 已回复

女性失独多少岁可以办理享受相关政策的手续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28 14:05

唐先生:
你于2021年7月27日在“问政四川”网站咨询留言:“女性失独多少岁可以办理享受相关政策的手续?”,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就你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依据现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后可以享受的相关政策有《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和《德阳市罗江区再生育关怀扶助项目》。
二、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按照2008年11月由省人口计生委、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口发〔2008〕20号)文件规定: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应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须年满49周岁。
1.夫妻双方,女方年满49周岁即可,对男方年龄不作规定。
2.因丧偶或离婚形成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年龄须满49周岁。
(二)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1.1979年8月31日以前生育(含收养)子女全部死亡或仅存一个三级以上的残疾子女,可纳入;
2.1979年9月1日后的计划生育家庭,子女(含收养)全部死亡或仅存一个是三级以上的残疾子女,可纳入。
(三)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残达到三级以上)。
三、德阳市罗江区再生育关怀扶助项目
德阳市罗江区再生育关怀扶助项目基本条件与四川省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基本条件只是独生子女家庭失独后女方年满45周岁即可,其他条件一致。
四、窗口申报、年审受理规范
(一)窗口申报
申报人到户籍所在地镇卫生计生办或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进行申报,提交相关申报资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3.配偶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
6.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离婚民事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
7.实行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材料;
8.批准再生育的需提供批准再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9.子女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材料,
10.子女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11.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I张。
(二)窗口年审受理
已享受对象到户籍所在地镇卫生计生办或镇便民服务中心计生窗口接受年审。
1.受理人询问相关情况(重点为婚姻、生育、户籍性质是否变化、上年扶助金兑现等情况),审查相关资料(身份证、户口簿、婚育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年审对象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亲友代理年审,通过视频等方式查验身份和相关资料,关键信息可拍照取证。
2.得出年审结论、填写年审表。继续享受对象(或代理人)签名确认,受理人签名确认。
五、德阳市罗江区再生育关怀扶助项目与“两项制度”同步进行,当年申报,第二年享受;个人档案资料与国家特别扶助对象资料相同,符合国家特扶条件后,直接转入国家特扶。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以电话方式回复与你,若还有疑问,请你与我局办理人联系。(联系电话:0838-312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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