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卫健委领导:
本人家住成都市双流区,因工作出差原因于7月10日从南京禄口机场乘机返回成都。7月21日禄口机场发现疫情,根据属地要求,当日立即到医疗机构做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7月26日,想到自返回已超过14天,便再次到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复查,当时医院及社区均告知需要到酒店集中隔离14天(当日检测结果仍为阴性),且当日已被送往酒店。对此,特向领导咨询:1、自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超过14天是否仍需集中隔离14天(期间已做核酸结果正常;已接种两针疫苗);2、上级主管部门是否有该政策要求,该政策的具体规定为“7月10日以来经由南京禄口机场高风险地区返双人员,自排查管控之日起集中隔离14天“,据了解,该政策目前为双流区执行,那么该政策到底是省级、市级的政策,还是属地的加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科学合理的防控政策,理应遵守,但此类防控政策,实属让人费解,还望领导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情况经成都市双流区卫健局核查,该局疾病预防控制科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按照成都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对您进行了政策解释,您表示理解。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