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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拆迁安置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26 22:35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原官堰村五组村民,现官堰村五组整组自愿搬迁。现全组除了我家没签安置协议,其余的都签了。原因是本月六号回村上拿不动产权证,拆迁办说可以签安置协议,因我家土地与同组另一个村民还存在争议,因此当时就暂时未签协议,现如今我准备去签,拆迁办给我的答复是签不了,听后通知。我是普通村民,不了解国家的拆迁安置政策,就想请问领导,为啥当时可以签而现在却不能签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30 15:51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在原官堰村5组所有的房屋已灭失,现状属有户无房,现该组已纳入整组自愿搬迁。
您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可根据简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简阳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简府发〔2017〕26号)文件中的第二十三条第七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享受宅基地而未享受宅基地,现该集体经济组织又为全征全转社的有户无房户经公示无异议后纳入住房安置对象。”进行安置。
目前拆迁工作组已将您户资料收集上报,待街道征地拆迁领导工作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签订协议,请您耐心等待。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7日14时0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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