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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人车分流实为车车分流,业委会偷换概念欺瞒业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26 14:1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中铁丽景书香420栋业主。日前,中铁丽景书香业委会张贴业主大会召开告示,其中关于非机动车集中停车区域新规划的方案,规划区域临近楼栋业主表示强烈反对。

720日晚八点,业委会工作人员和部分业主于26栋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召开相关会议,由于到场业主多数为20栋受害业主,因此该会议的主要讨论内容也围绕“四期非机动车集中停放于4号门右转区域”是否合理。

业委会张姓主任在业主提及安全隐患时表示,车棚采用高科技手段去监测管理,不会出现安全问题。但是当其他业主反问其能否以100%安全作保时,张主任语焉不详,未正面回答。安全不能心存侥幸,既然业委会相关负责人无法确保100%安全,又为何将非机动车集中区域规划在距离我楼栋4-5m左右的位置?

一辆电动车发生爆燃危害已经够大,为了解决4期不自觉人员将电动车带回家充电的隐患,将成百高危物品聚集于我楼栋附近,难道我楼栋业主的生命如此轻贱?为了其他人停车便利,我们居然要以生命财产安全作为代价,去帮助解决4期非机动车停放难题?

此前,业委会某高姓居民组长面对20栋业主对方案的质疑和不满,竟然表示如果我们反对,那么让这些车往哪里停?你们不满意那就你们想个方案这种道德绑架的话。作为自治机构,我对于业委会成员的做事能力和水平从来没有过高要求,但是,水平如此之低也令人咋舌,往相关部门加强对我小区业委会成员的监管和能力提升培训。

本次会议,业委会负责人所表述的原因与前期传达的理由居然也是截然不同的,甚至于,连告示所写方案的利好对象居然也是偷换概念。在此之前,为了将方案合理化,业委会相关人员在业主群里表示,4期之所以重新规划停车区域到20栋附近,是因为开发商未规划4期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区,但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四期有配置,且可以使用,重新规划原因是现有车位饱和,停不下。同时,在业主反驳业委会方案“人车分流”不合理之时,业委会负责人表示“人车分流”实际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流”,还让业主不要过于纠结字眼。赵高的“指鹿为马”也不过是同一属性之间颠倒黑白比较,但是业委会将“车”用“人”代替,将人变相等价于非机动车,非蠢既坏!

“无规划”和“容量不足”意义不同,“人车分流”和“车车分流”更不是一个概念。该方案公示中,业委会混淆事实、偷换概念。如该行为非无心之失,那么是否是为了方案得到不知情业主的同意而刻意为之?

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对于业主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一开始参与业主大会投票表决的事项本身就漏洞百出、与事实相悖,那么其是否还能作为业主大会议事项?同时,基于歪曲事实的议事项所产生的表决结果,还具备合法性吗?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彻查本次中铁丽景书香业委会所贴通告议事项是否合理合法。

最后,作为方案直接受害者,我表示:我们20栋只是不合理方案的受害者,我们无法在面对被规划的时候还要承担替4期规划非机动车停放方案的责任,这不是受害者需要做的,更不是某些人、某些组织可以以此作为据点反驳我们和将该方案合理化的理由。

受害者只是受害者,我们不需要被标签化完美或者不完美!希望有关部门予以彻查业委会所张贴通告议事项是否合理合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8-03 11:35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小区规划在20栋楼下搭建非机动车停车棚等相关的问题,我街办已收悉,并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问题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中铁丽景书香小区位于成都市温江区学海路88号,由成都同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柳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目前由成都鑫天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您所反映小区规划在20栋楼下搭建非机动车停车棚等相关问题。经核实,业委会从人车分流,及合理分配考虑。目前小区业委会关于非机动车停车位调整正在意见征集中,下一步,我办将督促小区业委会按照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天府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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