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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关于人才公寓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25 16:34 已回复

请问,我本人研究生,现在天府新区工作。名下房子已转给配偶,名下无房,能不能申请天府新区人才公寓?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公园城市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30 13:43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园城市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与您电话沟通后,您需要了解天府新区人才公寓购买资格认定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区域职住平衡,根据《成都市人才公寓租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的A、B、C、D类人才;
2.与直管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
3.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6日与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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