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提交需要物业公司允许施工证明盖章,但物业及业委会以安全和电容已满为由不给盖章,经多次沟通无效,让等后面引进第三方统一安装,等了一个月以后,业委会招来第三方充电桩特来电公司统一安装进行公式,业委会也以安全为由否决。
2、根据发改能源[2016]1611号文件《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力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城市应加快居民区电力汽车充基础建设,物业及业委会应配合协助充电桩的安装。
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物业及业委会无权阻止我在私人车位安装充电桩。
4、当前新事物的出现不应该因噎废食,物业及业委会(普遍为退休业主)怕担责不担当、一刀切的作风确实让本人难以苟同。电容不够不应是物业说了算,也不是业委会说了算,需要我们提交了报装申请供电局来现场踏勘以后才能确定。我不想占用宝贵的司法资源。请有关部门尽快帮忙协调推进充电桩安装事宜。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桂溪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工作人员已告知您相关流程,及与物业、业委会沟通的结果。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9日13时04分,与您联系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