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高坝路麓城小区开发商制定霸王合同条款,擅自将小区内公共绿化区域面积送给一楼业主作为私家花园。烦请市中区政府部门介入调查,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谢谢!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留言“麓城”开发商制定霸王合同条款”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通过“问政四川”留言“麓城”开发商制定霸王合同条件”的舆情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麓城”项目位于乐山市高坝路2377号,由乐山乐美居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针对您反应的问题,我局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约谈开发企业负责人,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开发公司积极协调一楼业主,妥善处理该业主侵占公共绿地行为,目前此事正在协调沟通中;关于合同补充条款涉嫌不平等约定,建议您和开发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据合同,通过司法途径依法维权。
感谢您的关心和关注,祝您生活愉快。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