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凯江镇镇府某领导您好!
关于中江县人民东路15号小区转供电非法加价 7月18日投诉后7月21日凯江政府领导回复后
首先,感谢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来给我们调解这件让您很烦心的事。至于电价目前确实该业主委员会改收的1.02元/度,但是我们内心是不同意这个电价的,我们不同意也没有办法,因为不同意的结果是他又要再次断电,所以是被逼的!就算是现在1.02元也比电业局开票价0.61元/度高出70%,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文件精神(发改办价格〔2018〕1491号)和四川省发改委文件精神(川发改价格[2020]422号)均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收电费的。就算有损耗电,我省平均线损率最高不得超过6%,这是省发改委文件明确规定的。而本人觉得我可以承受再加高一些就20%吧,够意思了吧,0.61元基础上增加20%也才0.73元/度啊,就算0.8元/度嘛,他这个1.02元还是高得很离谱的,这是什么原因呢?他这个总表名下就几户分表,挨得那么近有这么大线损?这么多管理费?一个月抄一次表,收一次钱要多少工钱呢?比国家工程师工资还高!这里边存在什么问题呢?我觉得都懂吧,让我等老旧小区改造,那要等到何年何月,有具体时间吗?这难到不是一个应付吗?我一个月用电2000度左右,这样交电费,我得多给接近1000元左右。国家现在政策非常好,疫情期间拿出很多资金来扶持企业,而这里呢?不但没有扶持,反而加大阻力,增加无形费用,是想让我们倒闭吧!另外有的领导自以为自己是领导,脾气大的很,直接不耐烦的给我们吼起来,我想知道他是谁给他发的工资,国家财政是哪里来的,是不是老百姓的钱,纳税的钱,是不是该帮老百姓办事、办成事,而不是来大呼小叫的,走过程的!总之,本人也不会过分要求,只会接受在法律、法规、政策的范围之内的.最后再次恳请领导能为老百姓办好事、办成事,谢谢了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处理情况进行回复如下。
一、关于电价1.02元/度的构成。人民东路三号所涉小区业主委员会所确定的电价,包括应缴电费、配电房及线路维护维修费、线路损耗三部分。同区域同类商业用电一般收取标准在1.5元/度左右。
二、人民东路三号门面未进行卡式智能电表的改造,此类情况电力公司无法对分户各电表实施直接管理。如需进行卡式智能电表的改造,需满足三个条件。1.该小区门面房统一改造;2.该门面房有独立产权;3.费用自理。目前暂不具备改造条件。
三、经向中江县住建局了解,该小区已纳入中江县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目前正在进行设计图纸会审,预计明年初可开工实施。届时,线路及智能电表改造可一并进行,改造后,该门面房直接向电力公司缴纳电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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