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实在6月10日办理的离职手续,走的是公司正常离职流程,实际上班5天(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6号开始就没有去公司上班了,在此是跟公司当时我的上级领导以及文员沟通过后面的给我排休息,领导和文员答应的好好的,结果到了次月20号发工资的时候5天换取来了100元,简直浪费时间,马上联系公司相关文员就一直推脱,告知无法处理了,我想请问乐山市领导,就是一天20元吗?这样的公司就不应该存在,克扣员工工资,查原因告知我是自离的,我走了流程还给我算自离,那干嘛制流程呢?
网友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委已收悉。经协调,四川晶科能源有限公司已与来话人达成一致,于8月工资发放时补发员工缺失部分的工资。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