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指南》并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其中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内不得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泸州市梓橦路学校不得再以九年一贯制学校,校内有住校学生为由在校内设置类似于小卖部性质的师生服务部,请相关主管机关立即取缔该校师生服务部。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反映“应取缔泸州梓橦路学校师生服务部等经营场所问题”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近日,教育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印发《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对适应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需要,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作出要求。《指南》是作为学校开展营养与健康宣传教育、合理膳食指导、创建健康氛围等相关工作的技术性文件,鼓励学校参与,并不是所有学校强制性执行。如要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才依据该《指南》落实相关要求。现我局暂未接到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强制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关闭学校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通知。梓橦路学校小卖部已取得营业执照,属于合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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