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在彭山可以看到很多共享单车,暑假回来发现这些单车都不见了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关于共享电单车相关问题的情况说明
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流、车流激增,道路拥堵、停车难等“城市病”凸显。在倡导绿色、低碳、便捷出行背景下,如何解决公共交通接驳换乘与市民短途通行刚需、打通老百姓出行“最后一公里”,缓解“打车难、停车难、出行难”等“城市病”问题,也一直困扰着相关部门。为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广泛了解全国各地及周边区县成功经验,充分听取出租车驾驶员和公交驾乘人员等公共交通利益群体意见,对凤鸣、观音、谢家和江口四个街道开展问卷调查,广泛听取市民建议,意见。秉持对新生事物“包容开放和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发展理念,按照“审慎包容、先行先试”的原则,区委政府服务民生的工作要求,遵照“三限”原则,由滴滴青桔公司进行共享电单车试验性投放运营。目的是进一步了解市民出行需求和学习相关管理经验。这是一项有益市民出行的民生工作。
2021年5月27日,彭山区部分客运出租车人员因电动三轮车、私家车从事“黑车”运营及共享电动自行车试验投放一事,提出共享电单车存在安全问题。为此,滴滴青桔公司积极同职能部门进行沟通,正在依法依规逐一排查涉及问题。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先后三次约谈试投放共享电单车公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逐一进行调查核实,并同该公司一直保持信息沟通。据我局了解到的情况,出于对安全和规范运营的考虑以及回应广大市民的诉求,该公司目前已自主从街面回收全部车辆,积极开展整改,增加安全措施,待全面达到和符合相关职能部门投放要求和标准后,再投放市场。
附:相关信息备注
1、“三限”:限期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限数量(最高限额200辆)、限区域(东至岷江河堤,西至成昆铁路沿线、成乐高速出入口,南至兴隆路太和大道路口,北至前程路以内区域)。
2、电动自行车国标GB17761—20183c、最高时速不超过25千米/小时、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须有脚踏骑行能力、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伏)的要求,彭山目前所投车辆应属于非机动车辆范畴。
3、社会问卷调查情况:在凤鸣、观音、江口、谢家四个街道开展问卷调查,收回有效调查问卷表158张,其中,认同共享电动车运营模式的占78%、不认同的占22%,并有57%的人期待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