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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关于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拆迁后户口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WJKK123  2021-07-20 10:30 已回复

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和丈夫于2016年年底结婚,他是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的村民,我们结婚前他家就已经拆迁安置,还有一部分土地没有占,拆迁的时候应该有政策,还没有结婚的都应该有小孩和妻子的,当时在2016年结婚后我要迁我的户口到孔雀村,村里面的都同意了,可是去上户的时候,办事人员却不给我们办理,问原因,就说是规定不能迁,父母都是老实的村民,办事人员说啥就是啥,我们是正常结婚,为什么不让我的户口迁入,一直到现在,也没有迁入,直到现在说户口只能迁移到安置房处,我老公的户口又不在安置小区处,并且安置小区也没有房产权,我的户口凭什么政策迁到安置小区呢,然后如果迁到安置小区处,那么村里面享受的拆迁我还能享受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政策呢,谢谢,很想知道这个情况真实情况是怎么回事?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23 09:42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安分局、新兴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了解,您现户口在仁寿,与本市户籍居民结婚满5年,未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您配偶现为我辖区居民,户籍所在地“新兴镇孔雀村”的房屋已拆迁,目前安置房已交付使用。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成都市现行办理夫妻投靠入户的户籍政策,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综上所述,一是因您现未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故暂不符合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入户的条件。关于您反映在2016年申请办理夫妻投靠入户的情况现已无法核实,您应以当时市外迁入的户籍政策为准。二是因您配偶现户籍地房屋已拆迁,房屋已不存在,故待您符合我市市外迁入条件后,可申请将本人户口迁入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的合法稳定住所处登记,无法迁入您配偶现户内。三是农村地区的已安置无证住房属于合法稳定住所,可以按照相关户籍政策进行户口登记。如有疑问,请拨打028-85633116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
因您无法提供准确的项目信息和安置情况信息,对您的问题无法准确的进行答复,建议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到新兴街道拆迁安置办公室当面咨询,或致电新兴街道拆迁安置办公室电话19113161501。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22日16:17与您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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