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之前留言反应雍锦澜湾2期收房有横梁遮挡视线和采光的问题,打了好几次住建局电话,也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方案,我的目的在于希望住建局帮助我们这个基层老百姓来处理这个横梁,本来开发商要求不可以拆除飘窗,现在窗户近1/3的视线和采光被横梁遮挡视线和采光。另外根据您们的回复,这个横梁设计与文件相符,但是也说了是室外装饰横梁,我可以理解为不是承重梁而是开发商用于宣传商铺的装饰梁吧,那么这个横梁拆除或者如何处理是不具有对整栋楼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吧,那为什么不能解决呢?既然您们考虑开发商与设计文件相符,那我买房的基本权益又得到满足了吗?在此,再次恳请您们解决!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您所反映的的问题,经调查核实,该横梁是室外装饰横梁,与设计文件相符。
蒲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