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我想请问一下,我是一名7.2号从芬兰国人员已经在上海完成相关14天隔离政策,于16目前返回四川。但被相关人员依然带到集中隔离点隔离7天,据我目前了解到四川是政策是从境外返回并在其他省完成14天集中隔离,只需要进行7天居家隔离。希望得到相部门帮助,不至于我继续往上投诉。
网友朋友:
您好,我委高度重视,赓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要求雨城区卫健局调查核实。现将雨城区卫健局回复内容附后。
感谢您对卫生工作的支持理解,并恳请您继续关心关注卫生工作。
祝您身体健康!
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的文件规定,各级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在科学研判疫情形势基础上,采取适合本地的疫情防控策略。
目前,国际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依旧严峻,在入境口岸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雨城区的所有入境人员,返回时需全闭环转运至雨城区,并对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如果达不到要求,将进行为期7天的集中医学观察。按照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解除集中医学观察后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和健康监测。
雨城区卫健局将以此为契机,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提升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