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市长:
你好!我是7月10日乘坐D1927次动车从广元出发到成都的位于五车厢的乘客,因同车厢有陕西紫阳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我们一家被列为次密接触者,要求在川北民俗文化园集中隔离!
咨询问题为:隔离期间的住宿费和生活费需要我们自费吗?如果自费,觉得不合理的原因是,我们持绿码正常流动,且都按规定接种完疫苗,就因同车厢有密切接触者,我们遵守防控规定,14天不能工作上班,还要承担费用!请市长让有关部门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对我们的费用进行斟酌减免!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广元市利州区卫生健康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2020年1月28日广元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第13号)的规定:“观察点留观人员相关食宿费用自理”。因此您需要自行承担在隔离点的食宿费用,您提出对该费用进行斟酌减免的请求暂无政策支撑。2021年7月16日下午,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敬请理解。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3213039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