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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咨询】医保缴费年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15 15:19 已回复

首先非常感谢问政平台给予这样的便民渠道。我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关于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有说是缴费满20年可享受退休后医疗保险的待遇,有说是25年的各地方规定不一样。我想咨询一下温江规定的年限是20年还是25年缴费满可享受退休后医疗保险的待遇呢??如果我缴费年限满了的话,可否直接暂停缴费还是需要去医保局去办理暂停缴费事宜呢?温江医保局在哪儿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20 15:40

问政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成都市医疗保险分为: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按照《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关于做好进城落户农民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5〕242号)相关规定,参加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连续不间断满15年或累计满20年后,不再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按照《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相关规定,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无医疗保险退休的相关政策。
四、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缴费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单位在职职工缴费社会保险,故单位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暂停。
(二)未与用人单位建设劳动关系的参保人员,可按个人意愿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医疗保险。
1、已达到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
(1)个人参保状态为“参保缴费”的,不需单独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2)个人参保状态为“暂停缴费”的,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2、已达到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但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可在温江区内各社区办理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停缴费手续。如暂停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办理医疗保险退休前将不享受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报销待遇。
五、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海科大厦1号楼2楼医保窗口,联系电话:028-82727200。
因您所留电话为无效电话,故无法与您联系告知以上内容。

承办单位:成都市温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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