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充市出台相关通知,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市民进入公共场所。个人认为这是在限制公民的自由权利。国家规定的是自愿接种疫苗。为何到了南充就成了不接种疫苗连日常购物吃饭的场所都不能进入。虽然通知提到有禁忌症的市民可以出具证明。但是这难道不是在变相强迫大家一定要接种疫苗吗?那疫苗接种过程中的风险谁承担呢?真希望有关部门在制订相关通知的时候更多考虑民意。不要出台强迫性的通知。国家要求的是自愿接种。而不是不接种连去往公共场所的自由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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