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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求助公安厅基层基础总队,请不要再转到地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14 15:05 已回复

公安厅基层基础工作总队的领导你好!请不要再次把该问题转到地方。

一个多月前为女儿上户遇到了一些问题,因为我的户口户籍地址为“XX市XX区XX镇XX村4组”不存在门牌号码,地方公安机关告知我“户籍地址不正确”无法为我办理新生儿上户。6月25日再次前往又被告知如果我不把户口迁到街道上的集体户,之后不能为我办理身份证补办与换领。

之后我又咨询了省内其他的户籍管理部门,对方告知我“如果户籍地址未停用,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就可以办理身份证业务,办理户籍业务只需提供最后一次迁户轨迹后发放的户口本就行。如果户籍地址停用需要做一个全城迁移或者所内移居就能办理身份证”。为什么同一样笔业务在全省会得到两种完全不同的办理要求?

最后我的户籍地址错误,是因为公安机关下属单位XX派出所。在我与我监护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5年之前为一个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违规办理造成的,导致我失去了之前户口上的宅基地和现在不能上户。我认为公安机关的错误不应该由我们群众来承担后果。

请公安厅的领导为我解答,我该如何办理这个户籍。地方公安机关人员违反规定为14岁不到的未成年人办理独立户口如何处罚?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四川省公安厅信访处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21 14:04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
您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2021年6-7月期间,成都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取得联系,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相关政策解释并告知您户籍问题的办理方式。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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