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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独生子女证办理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14 10:56 已回复

罗江区计生办,我是白马关镇的村民是父母领养的,且只有我一个无兄弟姐妹,请问父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领吗?之前村上妇女主任说的是领养的办理不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罗江区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14 18:38

叶女士:
你于2021年7月14日在“问政四川”网站咨询留言:“罗江区计生办,我是白马关镇的村民是父母领养的,且只有我一个无兄弟姐妹,请问父母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领吗?之前村妇女主任说的是领养的办理不了。”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就你提出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按照《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修订版、2004修订版、2014修订版)第五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相关条款之规定“夫妻只有一个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二、按照2016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在2016年1月1日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三、综上,根据你的陈述,你是父母领养的,且只有你一个,无兄弟姐妹。依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02修订版、2004修订版、2014修订版),关键有两点:一是你是不是依法收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如果你父母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相关规定提供依法收养的证明,如果你当时未满18周岁,你父母则符合当时《条例》所规定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形。二是如果是依法收养的,你父母是否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已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果你父母既能够提供依法收养的证明,且你父母已在2016年1月1日之前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是因遗失需要补办,则可以补办。否则,则不能新办。
以上回复我单位工作人员已与你联系,若还有疑问,请你与我局办理人联系。(联系电话:0838-3128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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