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6月30日在成都美家寓企业管理公司在该公司业务员口头欺骗隐瞒的情况下以押一付一的方式租赁青羊区西城角巷西城公寓四单元6楼12号公寓单间一间。并缴纳2709元。其中一个月租金1050。一月押金1050。电费15元。以及一次性缴纳合约内物管费。且该公司收取费用的方式为向指定用户存入款项,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性。
本人于7月1号提前30天与该公司业务员沟通转租。并说明本月底搬走。该公司财务在7月12号打电话让本人于周三前搬走,该公司房管在7月13日打电话并威胁本人当天内搬走或缴纳下个月房租。
该公司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在沟通无果的情况对本人进行威胁恐吓,并有恃无恐,公然叫嚣,让本人报警或者起诉。
该公司的合同中存在霸王条约:一次性缴纳9月物管费且不予退换。按月租金200%收纳违约金。该合约造成了中介方的暴利,这一条款不仅不能起到促使中介方积极履行居间协调的义务的作用,反而会诱使中介方故意窜通买卖双方,导致交易失败,自己坐收渔翁之利,获取暴利,这不仅违反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的民事原则,同时也不利于行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弊端太大。中介方用看似公平的条款,对违约方进行处罚,但事实上却侵犯了守约方的权益。
该公司多年来骗去涉世未深的大学生多名。不断钻取法律漏洞。以霸王合同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本人虽然已经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但是入世未深,太过于单纯,未能够及时辨别出该公司合约的不合理之处,在离校之际太过于心急受到该公司业务员的蒙蔽,签下不合理合约。以后会深入学习法律知识,避免收到蒙骗。请成都市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部门给予帮助。
诉求:与该公司的霸王合约解除或者废止。
2:在与该公司的合约依法终止之前本月本人应当有权利继续居住在租赁的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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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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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市街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