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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投诉】西昌邦泰集团欺诈销售 虚假宣传的投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12 16:31 已回复

关于西昌邦泰集团欺诈销售

虚假宣传的投诉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个普通的西昌市民,生活在这个美丽的西昌,通过多年的努力和家人积攒了一些积蓄想在西昌购置一套房产。通过多方面了解,本着对邦泰集团的信任我们选择了其在南山的新楼盘龙玺。

在龙玺的购房中心经过其销售(巫小龙)的引导和推荐,我们选择了该楼盘的22号楼。选择该楼的时候我方明确要求的是采光和日照要好,不能接受隔壁有住房或者其他因素导致阳光遮挡。为打消我的顾虑,该销售极力推荐和说服,告知我方隔壁是成都城投的楼盘,地势较低,且都是洋房和别墅不会可能是高层(有截图为证)。鉴于对邦泰的信任我们选择相信该公司招聘的销售应该也是素质过硬,告知客户的所有信息也是有所依据的,在该销售的极力引导下我们选择了22号房,并缴纳了购房定金和签订正式合同的日期。

缴纳定金后我在无意翻看邦泰宣传资料时发现,我先择的22号楼隔壁规划图是一栋18层的高楼建筑,红色方块为我选择的22号楼,隔壁明显为一栋高层楼,该楼层正好是太阳升起之处,我担忧该高楼层将会影响22号楼的采光。

随后我就该情况跟邦泰销售巫小龙进行沟通,其回复,该图为邦泰自己弄的设计图,不代表隔壁就是修建的高楼。

鉴于此,我开始不太相信该销售所说,我强力要求他给予隔壁不是高楼的依据。但其开始闪烁其词说不能保证,不敢保证。我就纳闷,邦泰的工作人员引导客户就是这样弄的?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敢说,都是低层洋房(完全没有提及高层建筑),借着客户对邦泰的信任随意欺瞒引导直至交付定金。当客户缴纳定金后的说辞又变成不敢保证他们是期房。

为搞清楚实情,我查阅了城投的宣传资料,资料显示该楼盘有高层,且为15-18层,而并非邦泰销售说的只有洋房和叠拼。后来我又致电该城投销售,问是否公布了该楼盘的规划设计信息,城投回复尚未公布,无法提供规划信息(该电话咨询我可以提供录音)。

鉴于以上事实,邦泰销售人员为达成销售业绩,利用客户对其公司的信任,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为打消客户疑虑胡乱引导欺瞒推销扰乱西昌房地产购销生态。我就该情况向该公司反馈,得到的只是可以更换楼栋(增加了8万左右成本),不可以退款(2万定金),不可退还定金的依据为订购协议书第三条第8款“甲方的其他广告、宣传资料、沙盘模型、样板房及销售人员宣传解说信息等,仅供乙方订购时参考,不构成甲方的允诺,更不构成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此条内容明显为霸王条款,也是邦泰集团有意为之,其目的就是放任销售人员可以肆意欺骗诱导消费者,然后又用这一条来阻止消费者退款。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合同法》第十五条已经规定了广告内容可以作为要约或者要约邀请。但邦泰集团的订购协议明细违背了此上两条法律法规,该订购协议应为无效协议。

经过此事,我对西昌邦泰极度失望不可能再购买该该公司产品,一是任意员工胡乱引导,严重损害客户利益;二是在客户反馈问题时不调查清楚事实,随意敷衍。

此情况我已按事实反馈至凉山州州长信箱,当前西昌市市场监管局已按照程序进行调解,调解结果为走司法程序。调解当天邦泰销售人员(巫小龙)否认了事实,其表示:“在销售过程中未进行欺骗和诱导,而是向我方做过风险提示,提醒该地块属于其他公司,具体的规划未知,是否为洋房和高楼也未知,还承诺可以提供录像和录音为证”。该销售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任意否认其在销售过程中的诱导行为和微信聊天信息。仗着其公司有专业法务,也清楚市场监管局只有协调权限,当场拒绝提供视频录像和录音。

因我是一个一线急诊医务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比较忙,老公因工作需要也长期出差。考虑到后期走司法程序耗费的时间精力较多,律师费用也比较高。我们普通老百姓无法跟开发商的专业法务团队和财力抗衡,耗费过多精力和钱财去打官司。而当前开发商的销售人员欺骗诱导行为已十分明显(有微信聊天记录为证),订购协议也明显违背多条法律条款,但他在事实面前还极力否认。

恳请领导为我普通老百姓做主,坚决打击邦泰集团此类行为,避免更多的群众受此坑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13 13:39

网友:
您好!您关于“西昌邦泰集团欺诈销售 虚假宣传的投诉”的诉求已收悉,经调查,现回复如下:
西郊监管所接到该投诉后安排执法人员实地到南山国际社区龙玺售楼部的西昌邦泰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经调查核实,西昌邦泰置业有限公司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01MA62H61W76。您于2021年6月与位于南山国际社区龙玺售楼部的西昌邦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并缴纳了定金贰万元,选择该公司的22号楼,选择该公司的22号楼时,您曾明确要求采光要好,该公司销售经理巫某某告知隔壁要建的是成都城投的楼盘,应该是洋房不大可能有高层影响采光,后来您得知位于其所选择的22号楼附近将建成都城投的楼盘将有高层建筑,您认为该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虚假宣传,要求退还定金。
工作人员为双方进行调解,认为您购买的的22号楼附近现未见其他高层建筑,即使将来建有高层建筑其取得的建设规划许可也会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会对您购买的的22号楼的采光有重大影响,您投诉该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虚假宣传证据不足。经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您走司法途经维权。同时工作人员对西昌邦泰置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巫某某进行了现场约谈,要求在销售房屋过程中不得有虚假宣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经办人:刘楚双
联系电话:0834-3302516
承办单位:西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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