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彭州市街道有大量无证、无牌、无保险的四轮电动车,此类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违停、逆行、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等,假牌照,无法辨识车主信息,强烈要求先关部门管制,维护交通安全!请早日处理
来信人: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交警大队在收到情况反映后,立即指派勤务中队民警调查核实。
来信人反映“彭州市街道有大量无证、无牌、无保险的四轮电动车,此类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影响正常交通秩序,违停、逆行、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等,假牌照,无法辨识车主信息,强烈要求先关部门管制,维护交通安全”的问题,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就您反映的问题,我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现目前我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指导意见,正在逐步开展“电动三、四轮车”相关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对查证属实驾驶人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予以处罚,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对未注册登记上路行驶的,按“驾驶未按照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100元罚款处罚。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13日电话与来信人联系,其表示知晓。
【彭州公安提醒您:识诈防诈,请您和家人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