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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咨询】征地拆迁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11 14:3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据悉,川府涵(2020)217号新文件已经出台,于2020年11月3号执行;雅府涵(2014)163号文件随着新文件的出台而作废。
那么,现在我作为被征地、拆迁的人员,雅安经济开发区还在延用雅府涵(2014)163号文件对我进行征地、拆迁的政策。他们这样做是否合规、合法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16 17:42

亲爱的网友:
您好!经开区规建局就该问政反映的问题已当面与你沟通并书面送达给您,如您还有疑问,可拨打电话:0835-3230340咨询。
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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