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今年15岁,中考完了,已经去学校报过名饿,因为名字难听从小都不自信,不愿意告诉别人我的姓名,所以这个暑假想去改名字,想知道需要哪些资料以及相关流程和费用,谢谢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户口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公发〔2007〕86号)文件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前置条件及要求:未满18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1.由乳名改学名;2.因父母离异更名;3.再婚子女更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子女更名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其生父(母)同意。申报材料:1.《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2.居民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3.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父母亲的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价个复印件)5.父母亲的离婚证(父母离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后子女变更姓名需父母双方到场签字同意;如果双发不能同时到场由公证机关出具父母同意变更自内部姓名的公证书)(原价和复印件)6.父(母)死亡证明(父(母)死亡的出具)7.收养证或解除收养证明(收养或解除收养关系更名的出具)8.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请您按照(成公发〔2007〕86号)文件规定到我局办证中心办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7月13日9时41分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28-27266123。
简阳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