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
我是境外回国人员,根据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的通知和川疫纸办发[2021]12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入境人员在其它省份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地不得延长入境人员隔离医学观察期限。
我已在成都完成14天集中隔离并解除隔离后,返回德阳市旌阳区,当地又要求进行7天酒店集中隔离,并在酒店集中隔离完成后,同时还要进行7天居家隔离。同行同学经成都集中隔离后,仅需直接进行居家检测,在做好防范的条件下已可外出活动,而德阳实行的政策需要花费28天才能正常外出生活。疫情当前,自然应以安全为重,本人也愿意配合,但因政策略有出入,希望得到一个确切的说法。请问当地为何延长隔离医学观察期限,省里的决策部署是否已不再有效?如有效,各区县、乡镇、社区是否应遵照执行。
祝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杨子涵:
您好!您咨询境外返川人员隔离要求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6月21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川疫指办发〔2021〕22号),提出解除集中隔离后目的地为我省的所有入境人员,需进行7天居家隔离健康管理,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或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需进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为更好保障入境人员和家人健康,旌阳区为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入境人员提供7天集中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服务期间,为其提供免费食宿和健康监测。集中健康管理服务结束后,由入境人员自行开展7天自我健康监测,及时了解掌握自身身体状况。
德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