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是龙桥蓝湾公馆业主,2021年1月份楼盘交付给业主,按照开发商要求交付当天就缴纳了维修基金,至今开发公司并未将房屋面积发生的费用退给业主,最严重的是一直推脱未给业主开具购房发票。开发商不给业主开具发票一有可能是为了逃税,,另一方面有可能是已交付房屋有问题,不能开具发票。开发商一直也没有对接此事的相关人员,若开发商一直是这种态度处理事情的态度,将会更加严重激化业主和开发商矛盾。龙桥相关政府单位想更好的开发龙桥,发展龙桥经济,就请相关领导帮帮老百姓,介入调查开发商,帮老百姓解决问题。为龙桥发展做点共享。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税务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
您反映的问题正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中。
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13日10:48时与您联系,您表示正与开发企业协商解决信访反映的问题。若您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89396523。在此,感谢您对新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经区税务局核实:
未及时开具发票原因是:房屋实测面积报告未及时取得,项目地街道名称有变化,原该公司销售人员和财务人员均有变动,前后交接不清楚,开发公司未及时针对未开发票原因做出公告。对以上情况,该公司已及时采取措施:在业主群内发出公告,解释未及时开具发票原因,并对发票开具做出具体时间安排,承诺尽快解决。
以上情况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13日9时01分与您电话联系。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