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外公是1970修建襄渝铁路时受了严重的工伤,左下肢粉碎性骨折,按照政策应该补助多少钱,现在和我外婆没有退休工资,两个人老年体弱多病,每个月要花很多钱买药治病,生活非常拮据,但是刚刚接到电话通知说低保要取消,就因为有伤残补助,这符合政策规定吗?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咨询您外公“襄渝铁路民兵伤残补助是多少?以及他的低保被取消的原因”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通过在县民政局查询到您外公王树光的襄渝铁路民兵伤残补助金是790元每月。
2.您外公的低保被取消的原因是:
按照《广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第二章第四条: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我县目前农村低保标准390元/月,城市低保标准590元/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低保条件的,通过审核审批程序,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因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长期慢性病或子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或普通高中学校就学等造成家庭长期刚性支出较大,收入在低保标准3倍以内,申请之日前12个月以内,扣除刚性支出费用后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家庭应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我县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近年来按照国家民政部、省市民政厅局要求,积极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行动,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全部清除低保范围,2021年经过清理,全县城乡低保共清退购买商品房、有车、收入变化等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843户1756人。我县已建立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村(居)委会、乡镇都张榜公示公开低保特困对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个人信息需保密的对象除外)、居住村(居)委会、保障人口、致贫原因、享受金额等信息,并根据动态管理情况及时更新。县民政局按月在武胜县民政局网站上公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的相关信息,同时公开举报电话和受理人,全方位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您外公王树光已享受国家相关定补,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现不能享受低保待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与监督,也欢迎您对我们社会救助工作提出宝贵意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武胜县民政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