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于家人处获悉,因牡丹大道北三段改造工程致使原有住房拆迁,现有居住问题及拆迁之后住房问题是否有相应安排
来信人:您好!牡丹大道改造属集体土地腾退,若涉及房屋搬迁、住房安置问题,参照彭府发[2014] 3号文执行。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