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
我是高板玉溪沟村25组村民,我村于2021年1月份拆迁,并于1月份收到两笔相应拆迁款项,但之前似乎未签署相应拆迁协议,目前我+妻子+孩子在一个户口本上(妻子是2017年夫妻投靠入户,孩子是19年出生入户)现考虑孩子上学问题 想迁走至少2人户口至成都,想咨询以下问题:
1:若之前未签署相应拆迁协议,将妻子和孩子户口迁到成都,是否对她们两人的安置补偿产生影响(包括安置房35平方/人补偿、过渡费、生活费、等)?
2:若签署相应拆迁协议后,将妻子和孩子户口迁到成都,是否对她们两人的安置补偿产生影响(包括安置房35平方/人补偿、过渡费、生活费、等)?
3:若未签署相应拆迁协议,具体什么时候可以签协议。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办工作人员核实,现回复如下:
我街道办工作人员于7月9日通过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向您解释了相关的拆迁政策,如您仍有疑问,可到高板街道城市更新办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