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雅安 » 市委书记夏凤俭 » 雅安雨城区安装电梯需加快落实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3.15 建言】雅安雨城区安装电梯需加快落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06 10:46 已回复

刚看到上坝87号那个回复。我们家也有同样问题,建议雅安安电梯问题应加快落实。一是技术方案问题,二是补助问题,每家自己出的钱多了,有的低楼层的就不愿意安装。多给些补助,低楼层的多动员,尽量让老年人们坐上电梯。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市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20 15:31

网友您好:
根据省住建厅、省质监局、省公安厅印发的《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川建房发〔2015〕422号)精神,我市将雨城区作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区域,于2017年启动该项工作。截至2020年底,雅安市雨城区中心城区电梯增设项目累计完工近百台,在建约30台。
按照四川省《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川建发〔2019〕19号)精神,我局会同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于2020年5月26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2021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雅住建发〔2020〕72号)。《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内容:一是总体要求,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二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组织实施,包含实施主体、实施条件、协商机制、建设程序、使用管理和资金筹措;三是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相关保障措施。
《意见》中“协商机制”规定:(1)电梯增设的业主应就电梯增设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经相关业主同意后签订电梯增设协议,协议应明确实施主体或被委托人组织建设模式、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方式及费用分摊方案等内容。电梯增设协议由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在拟增设电梯楼栋或单元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由社区居委会确认公示期间该梯号业主无异议后方可进行电梯增设建设程序。(2)业主认为因电梯增设损害其相邻权或共有权益等民事权益而有异议或提出补偿等要求的,由业主之间协商解决。业主经过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请求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协商或者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应积极搭建对话沟通平台,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可就日照、通风等方面制定相应技术导则,加强对相关业主的技术指导,为调解提供技术支撑。(3)业主之间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依法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按照上述《意见》的规定,建议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涉及单元的全体业主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待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可进入安装程序。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