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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投诉】还我共享电动车和自行车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7-05 09:05 已回复

还我们更多的共享电动车和自行车!
还我们更多的共享电动车和自行车!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温江区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7-07 09:39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交通事业的关注。就您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电动车减少回复:鉴于电动共享单车存在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近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依据《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市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擅自大量投放且无牌无证的共享电单车实行规范管理。电动单车运营公司采取主动回收、下线以及返还市民预存次卡费用等措施。由此给市民带来不便,敬请市民谅解。
共享单车减少回复:按照《成都市关于促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区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擅自大量投放且无牌无证的共享单车实行规范管理。目前哈啰、美团、青桔等共享单车品牌在温江区已备案并投放共享单车约3万辆,服务覆盖各地铁站点及公交沿线等,可满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
2021年7月6日15:18,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将工作情况详细告知您,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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