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原四川省简阳市海螺乡(现东部新区海螺乡)的村民,曾因结婚迁入妻子户口,乡镇上让出具一个自愿放弃修建房屋说明书。现在想回户籍地修建自住房还可以吗?我们是正常结婚迁入为什么还让我们出具放弃证明才可以迁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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