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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
2021-07-02 03:39:44
已回复
本人16年底被征用部分土地购买了社保,那么我还是否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还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18年9月合法生育的二胎孩子落户在本村那么孩子又是否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目前居住在仅有的一处宅基地房屋里,部分土地还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1-07-02 15: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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