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1年6月10日向食亨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姚某支付3380元,购买该公司的代运营服务,该公司收款后,就服务内容和服务效果并没有做到像之前宣传的一样装修店铺,调整活动,价格,以及月单量并未做到约定的2000单。
认为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果的欺瞒行为,刚开始联系要么说开会,要么说出差,我想去公司看一下,不给具体位置,一直推拖,后期直接联系不上对方公司任何人,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希望通过有关部门联系对方协商处理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锦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江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被投诉人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未在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地址从事经营活动,通过注册地及注册登记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当事人。依据《企业经营异常目录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已将该企业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以上情况于2021年7月2日11时23分电话告知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