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您好本人2016-2018年在青羊区光华东三路中铁西城的“成都小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计缴纳3000余元,用于小孩的生日纪念照拍摄,,至今还有1次内景加亲子照,以及价值两三百元的相册钱,共计折算600-700元,上月和店家预约给孩子拍摄纪念照,就一直没联系上,近期了解该店已跑路,同样情况的家长还有很多,有些还有数万元的款项,听说原店移交给一个新的店铺位于高新区吉庆一路288号尤尼可国际影像,7月10号开业,但新店家对于小金额不予处理,兼职丧尽天良,为了给小孩一个美好童年的回忆,作为家长省吃俭用都要给孩子留念。本人不认可他们的处理方式,要求退还折算的600元,钱不在多,但是良心公道要在,这些商家必须严惩,必须追究法人的责任。新店家的售后电话02862696380,目前人都联系不上,好几个微信也无人回复。
您好:
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投诉,已经分派属地市场监管所进行调查处理,执法人员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讯畅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