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市委书记曹立军 » 私有房屋被强制拆迁,还请鲁班镇政府给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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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私有房屋被强制拆迁,还请鲁班镇政府给予说法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06-28 12:50 已回复

纪委的领导好。我叫邹雨清,成都郫县人。我丈夫叫李兴文,身份证号(510722196702052694),是绵阳三台县鲁班镇太林长寨村20号村民。我和他2008年认识,2009年领取结婚证。结婚后我和李兴文前往成都打工,因长期劳累不堪,李兴文于2015年死于癌症。去世后,在鲁班镇太林长寨村留有一处房屋给我,由于在我丈夫治疗癌症期间,花费了很多钱,我要挣钱偿还债务,也就好几年没回过鲁班镇。但因为这样,村上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为了响应当地政府不能有老旧烂的房屋,就给我拆了。在上次写信反映后,信访局给我的回复是,因为李兴文的户籍已迁出,房屋就应该由当地政府收回处理。我想请问一下,他去世后,我作为唯一合法的继承人,为啥子就不能继承他唯一的财产?按照党的政策以及相关法律规定,个人私有财产应受法律保护,当地政府就因为他户口迁出,就私自回收并拆除,并且没有一个人联系我,也没人跟我商量,说房屋拆除的事情。现在政府一直回避一个问题,一直就以户口迁出,没有给个说法。现在还请上级领导为我作主,恳请尽快给个说法以及妥善的处理结果。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2-28 14:3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们已关注到,并已转相关责任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鲁班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01 16:17

网友,你好。收到你反映问题后,我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得知:你丈夫李某文,系原长寨村一组村民,2008年你们结婚,2011年12月13日李某文将户口迁至郫县团结镇,并于2015年11月4日去世。李某文的哥哥李某田新建房屋后需要拆除旧房,在自行拆除了房盖后,李某田担心自身继续拆除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于是请求村上帮忙拆除所有剩余房屋。2018年7月20日村干部以及工人到达现场时,发现李某田的土坯房正房仅剩两面前筋墙,其余前筋墙和后墙均已垮塌,正房已无梁无瓦。正房连接的偏房墙体一面已垮塌,其余三面墙体也已大幅度变形,偏房梁脊已从墙体脱落,残存的房梁挂着少许瓦片,整座房屋已成危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拆除期间,李某田在场但未告知村上及工人拆除部分有李某文所属房产。以上调查结果,皆通过走访村干部、拆除工人和知情村民等方式取证所得,调查内容真实。
感谢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生活愉快。
三台县鲁班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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