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
我是合什镇入伍服役的一名现役军官,现在广西某艰苦边远地区服役,家属原户籍在蕨溪镇(现户籍所在地是成都市龙泉驿区),女儿今年6月已满3周岁(户籍在蕨溪镇),希望今年9月能让女儿在宜宾市市区(南岸、临港)就读公立幼儿园。
1.请问是否符合相关政策?
2.如果符合,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交给什么部门,联系方式是什么?
感谢区党委、区人民政府一直以来对我家庭的关心关爱,希望能帮我解决以上问题为盼。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叙州区教体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军人子女就读幼儿园政策如下:
优待对象:
包括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优待类型:
1.驻地部队,按照当年的招生政策、服务范围、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到父母驻地部队的所在地的地方公办或公益性幼儿园就读。
2.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可以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 按照当年的招生政策、服务范围、学位情况,协调安排到地方公办或公益性幼儿园就读。
因幼儿及幼儿父母户籍和部队驻地均不在叙州区南岸街道,故不享受军人子女优待政策。
感谢您对叙州教育的关注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