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月我在新津新悦广场租的一个门面做童装店,当时是交的质量保证金,和押金,由于商场承诺推广,到现在都没给我们推广过一次,商场生意惨淡,我们要求终止合同,商场以房租没到期不退质量保证金和押金。还要求我们连续交三个月房租。
已对接王女士,瑞悦管理公司承诺三个月内无质量问题投诉,将全额退还5000元质量保证金,其他相关文件按合同处理。